一、您在投訴、舉報時,請留下真實姓名、電話,以便我們與您聯系,核實相關情況,同時您應對您的投訴、舉報等信息負相應法律責任。
二、在“是否同意公開”一欄中,如果您選擇“是”,表示您同意在網上公開您的個人信息;如果您選擇“否”,我們將對您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(個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、聯系電話及住址等隱私信息)。
三、信件內容須表述清楚、實事求是,請不要用鏈接網頁或下載其他媒體報道的形式代替信件內容。
四、信件提交成功以后,系統會自動顯示您提交信件的查詢碼,請您妥善保存查詢碼,憑此查詢碼您可以查看信件辦理結果。
五、一般情況下,信件辦理期限為10——15個工作日(節假日除外)。
六、以下來信不納入受理范圍:
(1)違背政策法規或提出不合理要求的留言;
(2)事實不清或留言人沒有聯系方式或聯系方式虛假的留言;
(3)在或依法應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留言;
(4)在通過信訪途徑解決的留言;
(5)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重復留言;
(6)已定性且處理終結的留言;
(7)不屬于區委、區政府管理職權范圍內的留言。
七、請您了解并遵守國家有關互聯網管理的規定。
感謝您對區長信箱的信任和支持。